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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榜样,前行力量

2018-01-08 来源: 

 身边榜样,前行力量

 

本刊编辑部

学校的走廊里、教室的后墙上,总是悬挂着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雷锋等榜样人物的画像……在我们不谙世事的时候,这些“榜样”是指引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前行的最初的风向标。

树高千尺,必有根基;水流万里,定有源泉。毛泽东曾说过,典型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力量。学习具体的典型、榜样,往往比接受抽象的原则方法要方便得多。榜样是旗帜,代表着方向,也凝聚着力量。我们曾在刘胡兰身上学到过“至死不渝”,在雷锋身上学到过“舍己为人”,在焦裕禄身上学到过“艰苦奋斗”……这些感人至深的“榜样”人物用毕生的精力践行自己信念的故事,比任何的道理都更容易感染人、鼓舞人。

“好的榜样,是最好的引导;好的楷模,是最好的说服。”在云南省公安机关这个光荣的集体中,也从来不乏“榜样”和“楷模”。他们在萧瑟的边境线上,在寒冷的雪山中,在古朴的村寨里,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中,用忠诚和勇敢诠释着责任与担当。他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示范者,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安精神的引领者。面对这些榜样,我们都曾满怀恭敬地向他们敬一个礼,然后在心中郑重地对自己说: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做一个英勇无畏、对人民有益的人。

在即将过去的2017年里,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从公安工作的各个领域脱颖而出,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云南省公安机关有42名先进个人和24个先进集体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两名民警荣获公安部评选的“我心中的警察英雄”称号,3名民警入选“全国公安机关百佳刑警”……他们的感人事迹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形式在全社会广为传播,也在警营里营造了树典型、学榜样、争上游的浓厚氛围。

这些先进个人和集体,都来自基层一线。他们并非高高在上、遥不可及,每一个榜样都来自于我们的身边。因此,我们不但要向榜样致敬,更要“见贤思齐”,将他们当成标杆,学习他们在艰苦的环境中扎实苦干的作风,学习他们面对困难时锲而不舍的精神,日积月累,点滴进步,从推崇他们、模仿他们,最终成为他们、超越他们。

“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这个时代需要榜样的力量,它是灯塔、是指南针,引领着我们,在推动公安事业跨越式发展、增加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的路上,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