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3 来源: 省公安厅新闻办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50号)要求,云南省公安厅对各级公安机关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群众、企业索要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全面集中地清理,经审核论证并按程序报批后,现决定精简取消55项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欢迎社会各界对云南省公安机关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所需申请材料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12389(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
特此公告。
云南省公安厅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