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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居民捡到猴面鹰 主动帮它报警找归宿

2017-06-27 来源: 保山市昌宁县公安局

626日,昌宁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电话后,迅速赶往现场,对一只落伍的成年猴面鹰实施救助,对其进行检查后,把它移交给野保部门。

 

2017626日上午1038分,昌宁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居民邵先生电话报警求助称:“在昌宁县红茶厂对面的茶艺坊旁,捡到一只长着‘猴子脸’像猴又像鹰的‘怪鸟,请你们来帮助看一下”。接警后,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民警赶往现场进行救助。

 

 

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这只‘怪鸟’疑似草鸮,俗称猴面鹰,属于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

 

据捡到动物的邵先生介绍:今天早上我看见3只铁炼甲(黑卷尾)追着这个‘怪鸟’啄,把它从树上啄了下来,这只像猴又像鹰的“怪鸟”看见有陌生人靠近,嘴里不时发出尖叫声,我只好马上向森林公安报警求助。

 

 

民警把猴面鹰带回昌宁县森林公安局,对猴面鹰进行全面的体检。经检查,这是一只成年猴面鹰,确认只有嘴角有轻微啄伤,体长36厘米,翼展95厘米,体重415克,现因饥饿以及惊吓过度,精神状态良好。随后,民警联系昌宁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把猴面鹰移交给野保部门。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越来越强,每年都会有许多爱心人士捡到野生动物及时报警,主动联系林业部门救助。全民的主动参与,编织了一张最可靠的野生动物安全防护网。

 

张国华  洪春  甘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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